國安法首案今日(30 日)下午 3 時判刑,被告唐英傑周二( 27 日)被裁定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」及「恐怖活動罪」兩罪罪成,三位指定法官就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」判囚 6 年半、恐怖活動罪判囚 8 年,當中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,被告就兩罪入獄共 9 年。另外,唐亦被判停牌 10 年。
根據《國安法》,恐怖活動罪,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囚終身;情節較輕則判處 3 至 10 年監禁。至於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,情節嚴重可判處 5 至 10 年監禁,情節較輕則判處 5 年以下監禁。
辯方昨日(29 日)求情指,本案只涉及揮動旗幟,屬「情節較輕」,又指被告行為魯莾但非蓄意,被告已深感後悔,人生已因本案被摧毀。律師又提及唐的祖母患癌,或因本案不能見她最後一面,希望法庭判刑時盡量寬容。辯方又指,雖然本案涉及兩項控罪,但源於同一事件,認為兩罪的刑期可同期執行。
【15:27】據了解,被告與親友均一度預計判刑會超過十年,現時被判 9 年,雖然仍屬過重,但已非最壞預期情況。
【15:20】法院外,不斷傳出廣播警告公眾避免多於四人聚集,否則獲發違犯限聚令告票。
【15:14】胞妹聞判哭泣 唐:你哋都撐住!
法官宣判刑期後,唐英傑胞妹立即哭泣,家屬向唐高呼「撐住啊!」,公眾亦大叫「重甲!」,唐英傑回應道「你哋都撐住!」;庭外,有旁聽人士喊「英傑我地等你出來」。
律師向家屬解釋判刑,並表示「辛苦你哋」,家屬則頻頻點頭。
【15:08】唐英傑兩罪共判囚 9 年 部分刑期分期執行
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,即杜麗冰、彭寶琴及陳嘉信,當中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」判囚 6 年半、恐怖活動罪判囚 8 年,當中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,被告就兩罪入獄共 9 年。
【15:04】國安法首案開庭
【14:30】大批警員高院外戒備 有市民舉「分裂國家 罪大惡極」標語
開庭前,至少 20 名軍裝警員到達高等法院正門外戒備。另一邊廂,約 11 名自稱自發前來「表達意見」的市民,拉起「和衷共濟愛港聯盟」橫額,在法院門外舉起「分裂國家 罪大惡極」、「今日判刑起阻嚇 明日穩定有揸拿」等標語,並大叫口號「支持國安法,維護國安警」,其中有人戴上慶祝共產黨成立 100 年的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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